东莞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差不多进入尾声了,还剩余两个月时间,许多企业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因此今天东莞立华星财务就来具体说说,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不同类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1)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如果东莞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但并没有相关的经验,可以选择委托东莞立华星财务代理,我们拥有专业资深的会计人员,对汇算清缴的流程非常了解,如果有合作的意向,可以通过右边的在线咨询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一、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不同类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1)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如果东莞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但并没有相关的经验,可以选择委托东莞立华星财务代理,我们拥有专业资深的会计人员,对汇算清缴的流程非常了解,如果有合作的意向,可以通过右边的在线咨询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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