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的行为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8-09-13 (3421) (0)
  每家公司都离开缴税,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有的公司故意违反税收法规,利用各种手段来逃税,使自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哪些行为会构成偷税,一起来看看吧。

  

  一、利用税目进行偷税
  
  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的经营收入不报税
  
  5、企业附营、兼营收入不报税
  
  6、帐外设帐隐瞒收入
  
  二、利用税率进行偷税
  
  1、混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界限
  
  2、兼营不同税率商品,按低税率纳税
  
  3、混淆基本税率、利低税率
  
  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偷税
  
  1、个体业户利用集体名义开办私人企业
  
  2、虚报残疾人、待业知青人数
  
  3、设立假合资企业
  
  4、以咨询服务为名,行销售产品之实
  
  四、多列支出偷税
  
  (一)专用基金支出挤入成本
  
  1、转移材料运杂费,加大成本
  
  2、自制设备用料,计入生产成本
  
  3、固定资产购置运费作外购材料运费挤入成本
  
  4、福利金支出列入费用
  
  (二)多提固定资产折旧
  
  1、提高折旧率
  
  2、改变折旧方法
  
  3、在建工程提前报决算,提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达虚增成本、减少利润的目的
  
  4、未用固定资产,但仍提折旧
  
  5、交用的规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
  
  6、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
  
  7、变卖固定资产后仍旧提折旧
  
  8、对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三)虚列预提费用,偷逃所得税
  
  (四)违规摊销
  
  1、改变低值易耗品核算办法
  
  2、不正确的摊销开办费
  
  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挤入待摊费用
  
  4、在建工程支出,挤入待摊费用
  
  5、缩短待摊费用摊销期限
  
  (五)扩大产品材料成本
  
  1、变更原材料计价方法
  
  2、人为提高成本差异率,增加材料成本的差异
  
  3、材料计划价格偏离实际成本
  
  4、材料假出库
  
  5、基本建设领用材料,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6、原材料核算,以领带耗
  
  7、职工发放奖金,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六)扩大产品工资成本
  
  1、扩大工资总额,多提福利费用
  
  2、发放奖金,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直接列入费用
  
  3、虚报职工人数
  
  4、滥发加班津贴
  
  五、少报收入偷税
  
  (一)隐瞒或者少记销售收入
  
  1、向预付款单位发出产品,不作销售处理
  
  2、已实现销售,不作销售处理
  
  3、延期办理拖收承付,调减当年利润
  
  4、延期核算销售收入,拖延纳税时间
  
  5、在建工程领用产成品,不作销售处理
  
  6、来料加工节省材料,不计销售收入
  
  7、产品以旧换新,差价计作销售收入
  
  8、价外收入不作销售处理
  
  9、以产品换材料,作产品报废处理
  
  10、逾期包装物押金,不作销售处理
  
  11、以实物对外投资,不作销售处理
  
  12、捐赠商品,不计销售收入
  
  13、转卖销售退回产品,不作销售处理
  
  14、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计销售
  
  15、以货易货
  
  (二)减少营业外收入
  
  1、清理固定资产静收益,不按营业外收入记帐
  
  2、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核算
  
  (三)隐瞒投资收入
  
  1、隐瞒长期投资利润
  
  2、长期债券投资,截留利息收入
  
  3、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作联营投资
  
  4、出售股票收益,不作投资收益处理
  
  5、不计当年债券投资利息,拖延交纳所得税
  
  6、长期投资转作一般债权,隐瞒对外投资收益
  
  7、债券投资只记面值,不记债券溢价
  
  8、不提或少提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四)隐瞒其他业务收入
  
  1、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存入“小金库”
  
  2、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挂其他应付款帐户
  
  3、转让无形资产,隐瞒收入价款
  
  4、隐瞒包装物销售收入,挂于其他应付款帐户
  
  五、利用发票偷税
  
  1、开大头小尾发票
  
  2、移花接木,改变发票用途
  
  3、非法买卖发票
  
  4、代开、转让发票
  
  5、隐瞒冒领发票
  
  6、以乙代甲,凭证偷换,弄虚作假
  
  7、偷梁换柱,改变发票内容
  
  8、盗用、套用发票
  
  9、跨地使用发票
  
  六、其他手段偷税
  
  1、狡兔三窟,多立帐户隐瞒资金
  
  2、匿报个人收入所得
  
  3、虚列人数偷税
  
  4、少计应税利润
  
  5、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货物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进口货物、物品。
  
  七、刑事处罚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如下两种: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漏税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了重大的损害,而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偷税漏税行为甚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就不仅仅是行政方面的,还包括了刑事方面的处罚。
  
  最后,小编想说一下,逃税虽然能带来利益,但是这种利益是违法的,为了避免自己不小心逃税了,要仔细阅读上述的偷税行为,避免触犯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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