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呢
发表时间:2019-07-04 (2586) (0)
  签订合同是在企业交易过程中的非常常见的一个环节,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合同就产生了合同效力,合同效力可以分为四大类,分别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合同效力的概念。

  

  一、什么是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表现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
  
  即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当事人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合同履行当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同时当事人还有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获得补救的权利等;
  
  另一方面,依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当事人必须履行,拒绝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或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也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
  
  3、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的效力便生效了,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方签订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所产生的效力是不尽相同的,都是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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