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点
发表时间:2019-05-23 (2453) (0)
  有限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中的一种,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今天东莞立华星财务主要讲述的是有限合伙企业的一些特征,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

  

  有限合伙是从一般合伙发展而来的,但它有着明显区别于一般合伙的特征:
  
  1、有限合伙是合伙的一种,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在整体上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仅仅是在其内部对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进行了分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2、其内部设置了一种与普通合伙制有根本区别的两类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仅投入资金、并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合伙的债务,对合伙债务仅负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除投入资金外并要负责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人必须以金钱或其他财产出资,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只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普通合伙人出资形式较为灵活,而且出资比例可以较小,如它可以只是象征性地投入1%注册资本,而有限合伙人投入99%的注册资本。
  
  4、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产不影响合伙的存在,不产生终止合伙的效果;而普通合伙人的死亡和退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合伙即告终止。
  
  5、有限合伙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且偏重于人合性。有限合伙集普通合伙的人合性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于一身,它是由人合与资合两种因素有机结合而成的一种合伙形式, 纠其属性更侧重于人合性。
  
  6、如果有限合伙企业中只剩下有限合伙人,那么应当寻找新的普通合伙人,或者解散公司;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或者寻找新的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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