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司名称要符合哪些规范
发表时间:2018-09-18 (1751) (0)
  公司名称是一家公司的重要标志,外人区分公司就是依靠公司名称,因此,公司名称是应该独一无二的,为了避免公司名称核准失败,提前了解一下公司名称的起名规范显得很有必要,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说一下公司名称的规范,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名称的组成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①行政区划+②字号+③行业或运营特色+④组织形式。
  
  比方,东莞(或东莞市)+宜招+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东莞”(或“东莞市”)为行政区划,“宜招”为字号,“科技”为职业特色,“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二、公司名称的特色
  
  第一、分级性
  
  工商行政办理机关对公司名称实行分级挂号办理。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主管全国公司名称挂号办理工作,并担任核准下列公司名称:
  
  冠以“我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在称号中心运用“我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不含行政区划的。
  
  东莞工商行政办理局担任核准冠“东莞”或“东莞市”的公司名称,东莞市工商行政办理局和各县级、开发区分局担任冠“东莞”或“东莞市”的公司名称。
  
  第二、独占性
  
  公司名称是一个企业差异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一个企业的称号只准该企业运用,其他企业不得运用相同或类似的称号。公司名称准予挂号后,在规则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国家法令保护。例如:东莞宜招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范围内注册的商贸类公司都不能再用“宜招”字样。
  
  第三、时效性
  
  注册公司时,榜首步就是称号核准。有的城市选用的是网上挂号,企业需经过“工商行政办理局”官网进行申报。假如称号被核准经过后需到挂号机关打印《企业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但该通知书是有时效的,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假如未在六个月内运用该称号核准称号,该称号将失效。若在此六个月内有特别情况未能注册,可在失效前请求延期。
  
  三、公司名称的要求
  
  第一、公司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能对大众造成诈骗或许误解的;
  
  外国国家(区域)称号、国际组织称号;
  
  政党称号、党政军机关称号、群众组织称号、社会团体称号及部队编号;
  
  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
  
  第二、公司名称应当运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字号应当由两字以上组成。
  
  第三、企业法人称号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称号,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公司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称号应当冠以其所隶属企业的称号。
  
  第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公司名称。
  
  第六、公司名称中运用“总”字,有必要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第七、公司名称核准挂号注册后,无特别原因在一年内不得请求变更。
  
  第八、公司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许暗示有逾越其运营范围的业务。
  
  以上八点就是公司名称的要求,还有一点众所周知的,就是不能重名,如果重名,100%会核准失败,因此在前往办理的时候可以先在网上进行查询,如今网上有许多的网站可以查询名称是否重复,随便选一个网站查一下,如果没重复,就前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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