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困难
发表时间:2020-03-03 (2437) (0)
  受疫情影响,全国停工停业,即使目前陆续复工复产,但企业也遭受到了非常大的损失,复工之后的获利也大不如前,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东莞市政府在2月28日出台了惠企政策共十五条政策,从各方面解决企业的困难,下面带来政府的相关公告。

  

  广东东莞市政府2月28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办法》,从信贷、保险、减租、减负等方面解决企业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快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进度。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共15条政策支持,包含落实社保、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信贷、保险、外贸、减租、减负扶持措施,稳定强化消费扶持措施、房地产市场发展,完善延期办理、法律、企业复工、项目复工服务等60项政策措施,有效解决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快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进度。
  
  在社保优惠方面,东莞免征或减征中小微企、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相应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缓缴社保且不加收滞纳金。税收优惠方面,东莞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减税或免、延期缴纳。
  
  在减租、减负方面,东莞推动落实有关物业减租免租,对实施租金减免的,给予相应工作的政策倾斜;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欠费不停供、允许停缴缓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用能费、有关行政罚款、补贴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实施办法》提出,强化外贸扶持。作为外贸大市,东莞推行退(免)税便利化,规范港口检验检疫等环节收费。海关部门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实行快速验放,减少高级认证企业现场查验批次,实行跨境电商非查验车辆24小时智能通关,提高跨境电商车辆验放效率。
  
  此外,东莞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法定条件的,快速办理减免税手续。在疫情期间进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相应的复工日期。税单缴款期限,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的15日内缴纳。企业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册账册、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以及保税仓储货物等超过规定期限的,允许企业延期办理手续,事后补交有关资料。
  
  每项具体的政策细节可以到东莞市政府官方网站或者东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查看,此次政策发布,帮助企业减轻经济压力,并且陆续组织企业复工,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复工,在保证好员工安全的前提下,企业经济会陆续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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